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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 荣誉称号

时间:2025-11-22       来源:         浏览量: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一国家级荣誉标志着我校在红十字工作与教育事业深度融合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成为全国高校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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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的光辉在奋斗征程上闪耀,红十字精神与忻师精神交相辉映。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将红十字工作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构建起红十字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的育人体系,推动学校红十字工作在正确的方向上笃行致远。成绩的取得有赖扎实的努力,学校常态化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应急救护培训、防艾教育等特色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23242人次参与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465万毫升,3936份造血干细胞样本入库,3人成功实现捐献;创新救护培训模式,实施“理论+实操+考核”一体化教学,累计培养持证救护员1340人。近年来,组织师生深入忻府区9个社区开展应急救护宣讲,服务时长达5912小时;举办禁毒防艾等活动230余场,覆盖近20000人次;在全国红十字“一块走”公益活动中,2023年和2025年公益活动步数与公益金排名均位列全国前五,学校红十字工作在服务民生需求、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方面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红十字育人模式。一系列扎实举措和显著成效,为我校五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荣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并最终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重大荣誉是对我校红十字事业乃至学校发展、进步和贡献的充分认可。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模范单位为新征程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红十字文化育人内涵,丰富志愿服务载体,引导全校师生阔步向前,奋力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为人道主义事业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崇高事业汇聚更多忻师力量。

供稿:校团委

校对:王文龙 马鹏飞 田卯军

编审:马鹏飞 二审:田卯军 三审:李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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